【专本衔接】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1 作者:温丽贞 来源:继续教育中心
编辑:温丽贞 审核: 点击数:
各相关系部:
根据(桂理工自考〔2018〕06号)《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毕业申请流程,有序、高效完成分校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做好毕业资格审核各项工作。
一、毕业申报条件
(一)通过本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学习的考核(考试)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办理本科毕业的,必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二、送审材料的要求
(一)档案袋内置新版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考试计划外的实践与应用课程纸质成绩单(附件1)。考生的专科毕业证由所在的系部验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及系部公章。所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档案内放置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时还须附上由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学信网(www.chsi.com.cn/xlcx/)上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见附表2、附表3)
(二)毕业生登记表中“地级市自考办(助学院校)意见”一栏: 日期统一为2018年12月10日,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盖章。
(三)《桂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汇总表》要按规定打印并且做好排序。
三、考生信息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明上姓名相一致。考生在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以新的姓名报考并通过至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方可申请毕业。
(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一般默认为自考准考证上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或白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填写信息更正表报送区自考办进行更正。自治区自考办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不再更换考生照片,如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四、毕业材料整理
(一)各系部将毕业材料预审完毕后,录入《桂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按层次、专业代码、准考证号升序排列,电子版发送给我中心温老师,纸质材料一份加盖系部公章随材料送交温老师处。
(二)毕业生档案材料按《桂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汇总表》顺序整理好上交(注:在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写上“空港”字样)。
五、交接时间
(一)毕业材料交接:2018年11月13日下班前交继续教育中心温老师处。
(二)毕业证书预计领取时间:2018年1月15日。
六、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及查询认证
(一)各系部必须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领取的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发放完毕。要求考生对证书上的信息现场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于2018年1月24日前反馈我中心。如各系部没有按期反馈,我中心将按学生信息无误上报校本部。
(二)我区本次毕业数据将于2018年3月31日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网上查询毕业信息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请注意通知考生。如学生确实急需认证的,可自行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报告,联系电话为0771-5320961。
(三)考生及用人单位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验毕业证书真伪。
(四)毕业证书一旦上网注册,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均不能再进行更正。
(五)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件。但可按《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办理时间为每年5月、11月。
(六)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要求,我区从本次毕业资格审核开始,不再接纳全国电子商务中级和高级职业证书申请。
请各系部严格执行毕业证书办理规定,准确无误完成本次毕业审核工作。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自考衔接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单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4.桂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汇总表
5.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所需材料一览
继续教育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自考衔接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单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生姓名: 准考证号:
衔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