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电子商务师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时间:2024-10-15 作者:胡慧妮 来源:
编辑:胡慧妮 审核:蒋学先 点击数:
继续教育学院将开展电子商务师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现将认定相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鉴定批次:20241102-03电子商务师中级(七星区)
二、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3日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
四、鉴定职业:电子商务师
五、鉴定等级:四级/中级工
六、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鉴定收费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标准表》文件规定,电子商务师四级鉴定费分为:287元/人,收费标准如下:
八、认定考点: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桂林市站点
九、报名方式:以班级统一报名。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信息统计表》,报名个人还需提交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2寸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要求是JPG格式,清晰,大小不超过100K,并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如450921199909172615_张三。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老师 0771-507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