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

教务管理部召开期末教学工...
教务管理部开展“师德大讲...
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
教务管理部开展“绿色步道 ...
教务管理部开展师德师风专...
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

【学籍管理】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指南

2024-05-07   来源:    作者:蓝农丹   录入:江伟坤   审核:曹庆云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9〕21号和《桂林理工大学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33号文规定:

“学生在学制期满时,未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修读的全部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申请结业,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间后两周内,书面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同意,分校教务管理部审批,按原专业的教学计划继续学习。经批准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学生仍属学校在籍学生,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停学、降级等时间,保留入学资格、入伍时间除外)为学制规定年限加两年。休学创业的学生,经审核可延长修业年限1-2年,但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7年。”

因此,学制期满并且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资格的学生可提交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申请方式见《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流程》(附件1),相关表格见《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申请书、家长同意书》(附件2),请认真填写表格并上传系统。

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管理部蓝老师,0771-5075577。

打印  |  收藏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