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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春季参军入伍应届毕业生学籍异动办理指南

2024-03-20   来源:    作者:蓝农丹   录入:江伟坤   审核:王军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逐步实行一年多次征兵多次退役、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征兵工作的意见》(桂征〔2021〕4号),现就春季征兵入伍应届毕业生学籍异动办理说明如下:

一、休学办理

1. 每年上半年入伍的毕业班学生需在4月1日前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

2.办理休学所需材料:

(1)休学申请书和家长同意书;

(2)休学申请表(教务管理部网页-表格下载-学生用表-《休学申请表》下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开具证明:上述材料签字后交到教务管理部开具休学证明书。

二、复学办理

(一)符合当年毕业条件学生的复学办理

1.符合毕业条件学生需在5月1日-5月15日前办理复学手续。(符合条件:办理相关免修手续后,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修读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学分。)

2.办理复学所需材料:

(1)复学申请书和家长同意书;

(2)复学申请表(申请流程教务管理部网页-办事指南-复学线上申请流程)。

(二)不符合当年毕业条件学生的复学办理

1.在休学期满(退伍)后,办理复学。

2.办理复学所需材料:

(1)复学申请书和家长同意书;

(2) 复学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管理部网页-表格下载-学生用表-《休学申请表》下载);

(3)退伍证复印件。

3.开具证明:上述材料签字后交到教务管理部开具复学证明书。

三、其他说明:

1. 符合当年毕业条件的参军入伍毕业班学生,休学离校前办理相关课程免修手续及重修课程成绩替代手续,完成最后一学期的其他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入伍的学生,参军入伍时间不算入最长修业时间。学生退伍后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材料至教务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可延长修业年限。

3.《应届毕业生修读情况证明》(教务管理部网页-表格下载-学生用表)由学生向学院申请,经学院核对无误后提交至教务管理部盖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1-5075577,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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