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25〕6号)和《桂林理工大学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秋学期在校生学业警示、降级等学分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科学生成绩警示及降级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33号)相关规定:
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及以上(未达到20学分)者,给予警示。
前四个学期学生未经批准,一学期修读必修课程学分未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应获学分数的80%者,给予警示。
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积不合格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35学分),降级处理。
前四个学期学生未经批准,一学期修读必修课程学分未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应获学分数的50%者,降级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35学分(含35学分)者,或连续两次降级者,或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但未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予以退学。
(四)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课程学分,不计入学年学籍处理的学分。
二、本科学生成绩警示及降级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25〕6号)相关规定:
(一)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30学分)者,给予警示。
前六个学期(五年制学生前八个学期)学生未经批准,一学期修读必修课程学分未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应获学分数的80%者,给予警示。
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40学分),降级处理。
前六个学期(五年制学生前八个学期)学生未经批准,一学期修读必修课程学分未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应获学分数的50%者,降级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40学分(含40学分)者,或连续两次降级者,或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但未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予以退学。
(四)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课程学分,不计入学年学籍处理的学分。
三、核查范围
所有在校在籍学生(2025级本、专科及2023级专升本学生除外)。核查成绩截止到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成绩。
四、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10月9日 教务系统审核
2.10月10日-14日 组织学生审核
(1)各学院从教务系统下载达到预警线学生名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组织本学院学生到教务系统进行核对,尤其学籍异动(复学、转专业等)学生教学计划及成绩的核查,提醒学生办理成绩替换等相关手续。如有错漏,需及时向教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反馈,教学计划负责人凌老师,成绩负责人江老师,学分核查负责人蓝老师。确认无误需组织学生签署《学业警示、降级等学分核查统计表》(附件3),于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纸质档报教务管理部蓝老师处存档,并将电子档发至nnfx-xj@foxmail.com邮箱。
(2)各学院安排专人与学生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帮助学生制定针对学业追赶计划,合理安排好重修选课,保证重新学习课程教学质量。
(3)做好家校沟通,将情况告知家长,以便家长及时知晓学生的学习状况,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共同督促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核查及处理工作,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根据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学生学业核查各项工作,确保学业核查及处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学业审核查看步骤(教秘版)
2.学业审核查看步骤(学生版)
3.学业警示、降级等学分核查统计表
4.学业警示、降级等学分核对确认单(校外学生签字)
教务管理部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