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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分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5-09-05   来源:教务管理部    作者:揭施军   录入:教务管理部   审核:樊梦

为切实做好分校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3〕9号),结合分校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及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分校2026年推免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一)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下,成立南宁分校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分校2026年推免生遴选各项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如下:

 长:张树光  学校校长助理、南宁分校校长

           南宁分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唐承泽  南宁分校党委副书记

        马华菊  南宁分校副校长

 员:邹志友  南宁分校校长助理、党政办主任

        樊    南宁分校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

石有总  南宁分校学生工作部部长

梁喻深  南宁分校团委书记

何贵香  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院长

黄荣学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院长

   计算机应用学院院长

黄孝平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

汪加梁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院长

周子平  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邹志友兼任,副主任由樊梦兼任。

(二)各学院成立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学院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三、工作进度总体安排

(一)推免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荐条件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四)没有《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校级纪律处分记录。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艺术学类等专业的学生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六)学习成绩优秀,前6个学期(四年制)或前8个学期(五年制)平均学分绩点(含必修课、选修课)≥3.0,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

(七)按时修读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经初审能预期毕业。

(三)排序规则

1.按照平均综合素质测评得分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具体测评方法如下:

2022-2023学年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桂理工学(2017)37)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德育、智育、体育、能力四个方面内容,各项满分为100分,分别按20%60%5%15%的权重进行折算。

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桂理工学(2023)4)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学习与科研创新、体育、美育、劳动素质与实践能力五个方面内容,分别按10%70%5%5%10%的比例进行折算。

学生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之和÷学年数。学生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学习与科研创新、思想品德、体育、劳动素质与实践能力、美育单项成绩排序。

2.本次推免共计6个名额,每个学院分配1个推荐指标。各学院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各学院排名第1的候选人进入南宁分校推免总排序前6名。如在前6名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推荐条件的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空缺名额由该生所在学院的其他候选人优先递补。若递补人员因故取消资格,则按照平均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其余递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工作进度总体安排

推荐工作于9月15日前结束,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推免工作,认真组织,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序号

工作

流程

时间进度

责任单位

内容

1

成立推荐工作小组

9月5日前

教务管理部

1.成立推荐工作小组;

2.拟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3.将以上材料报分校党政联席会审核

4.党政联席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2

个人

申请

9月5-8日

各学院

1.向学生发布推免工作通知;

2.拟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由教务管理部负责审核签字、盖章)。

3

资格

审查

9月10日前

各学院

1.按照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排名;

2.确定推荐的学生名单附件2学院公示1天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务管理部附件3);

4

名单

审核

公示

9月11日前

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

1.分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并审定全部推免生名单;

2.在分校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本部研究生院

5

名单

报送

9月15日前

教务管理部

1.提交推荐工作所需材料至本部研究生院附件3

四、推荐工程程序

)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管理部。

(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部推免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推免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院将推荐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获批准的学生方具有免初试资格。

五、管理与监督

(一)推荐免试生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在推荐过程中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推免资格由该生所在学院递补学生优先递补

(三)推免工作中,涉及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涉及非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

(四)学生对推免生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或教务管理部书面反映。

六、附则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工作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教务管理部 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771-5075577,邮箱:897732489@qq.com

地址:空港校区行政楼203

 

  教务管理部 

20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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