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

教务管理部组织项目负责人...
教务管理部召开2024秋季学...
南宁分校2024年教改项目及...
南宁分校举行第四届职业教...
教务管理部召开2024年本科...
【喜讯】南宁分校在桂林理...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实施性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4-12-11   来源:    作者:王自立   录入:教务管理部   审核:揭施军

各教学单位:

根据分校教学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实施性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校历及教学周安排

2025年春季学期共19周(校历详见附件1),各教学单位要根据《2025春季学期开课计划》(附件3)对归属本单位的课程进行教学任务安排。

(二)教学班合班原则

1.公共基础课教学班合班人数在100人以内为宜;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指导与创业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大学语文等课程合班人数控制在150人以下,按照附件2(拟合班情况)合班进行,如需调整,请与教务管理部沟通。

3.专业课课程教学合班控制在100人以内,一般为2个行政班合为一个教学班或3个行政部合为一个教学班,允许同个专业3个行政班的情况下合班超过100人;同个专业4个行政班的分成2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不超100人,以此类推。

(三)进程设置原则

1.为便于公共课的教学进程的安排,各教学单位应先完成集中性实践教学进程的安排报教务管理部;由于2024级本(专)科、2023级本科公共基础课程较多,集中性实践教学进程尽量不安排在学期的中间时段。

2.2024级本(专)科、2023级本科考试周统一安排在第19周;2022级和2021级本(专升本、专)科不安排考试周。

3.与实习相关的课程必须根据学生实习时间合理安排理论教学的教学进程。

4.同一门课程如开设多个教学班,其教学进程应安排相同,以便安排统一考试。

5.行政班级整个教学周必须安排教学活动,不得出现某一周无教学安排的情况;尽量做到整个学期周学时均衡。

6.每门课程的周学时以4-6学时为宜。理论学时在40学时以内的课程,教学进程可安排在前十周或后十周完成;除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2个专业的专业课程需按4节连排外,其他专业的普通理论课程均以每次2或3学时排课。学校新建的智慧教室,优先安排本科学生上课。一定要确保课堂的教学质量。

7.合班操作步骤:

开课计划管理→开课计划制定→确定→必修课(限选、任选、重修重考班)→合班→按顺序排列课程合班放入课程号→返回课程班列表检查合班情况→完成;

①课程号B开头均为本科课程;

②课程号G开头均为高职课程;

③课程号F开通均为公共选修课课程;

(四)教学任务安排

1.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安排应遵照《2025春季学期开课计划》(附件3),由课程归属学院及课程归属教研室负责安排。课表由行政班归属学院负责编排(公共基础课由教务管理部编排)。请各教学单位统计好本部门的教师工作安排情况,提交《教师教学工作安排表》(附件4)。

2.在职教授、副教授均应承担本科课堂教学工作。教学单位应优先安排教授、副教授讲授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课程,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不低于32课时。

3.为了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本科的教学任务原则上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承担。建议不安排外聘兼职教师担任本科课程,尤其是本科核心课程。

4.教学工作未满两年的新进教师,在同一教学时段内,不应安排3门及以上不同的课程。

5.行政管理人员兼课,需填写《行政管理人员兼课审批表》(附件6),经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原则上行政人员安排周课时不得超过4节。各教学单位汇总好行政管理人员兼课信息表,提交《期行政管理人员兼课信息表》(附件5)。

6.上新课(或新上课)的教师,需填写《教师上新课(或新上课)审批表》(附件7),教研室要认真组织试讲,确认能够保证教学质量,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安排教学任务。

7.聘用外聘教师应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将聘用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通过本教学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后将外聘信息提供给教务管理部陆吉安老师处,方可安排教学任务(未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的外聘不允许安排教学任务)。

8.一门理论课程原则上由一位教师主讲,以保证教学的连续性;确属需要合讲的,需落实合讲授课老师所分担课程学时、教学进程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

9.实践课程安排原则上一个标准班(40人)安排两名指导教师。

10.理论课程老师一天排课不能超过6节。课表编排时,课程周学时在4学时以上的,每周应安排2次课以上,并且不能安排在同一天内;每周五5-8节不安排课。

二、公共选修课征订

申报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开始至2025年1月3日截止(具体见附件8)。

三、工作时间安排

1.第15周(12月11日-17日)各教学单位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2.第16周(12月16日-20日)各教学单位完成系统合班(含指定教师),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合班,12月20日开放系统征订教材;

3.第17周(12月23日-27日)教务管理部审核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安排,编排公共基础课;

4.第18周(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课表编排;

5.第19周(2025年1月6日-10日);开放系统课表,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课表,如有错排、漏排,于1月10日前及时更正,并各教学单位发放教学任务书;

6.第20周(2025年1月13日起);学生进行2025春季学期选课(学生选课后,班级课表不能调动),具体详看选课通知。

四、材料报送(含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版文件)

1.2024年12月17日前,报送集中性实践教学进程《2025春季学期校历与教学进程表》(附件1)、《2025春季学期教学情况安排汇总表》(附件2)《教师教学工作安排表》(附件4)到教务管理部王自立老师处。

2.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教师上新课(或新上课)审批表》(附件7)到教务管理部聂老师处,《学期行政管理人员兼课信息表》(附件5)(由学院留存备查)。

3.2024年12月27日前,报送外聘信息至陆吉安老师处。

五、教学工作安排的审核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本单位教学安排的教学合班、进程制订、教学任务安排以及课表编排的合理性,并根据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报送材料到教务管理部。教务管理部进行复核。

2.对已经确定的教学安排进行更改的,需提交《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9)、《任课教师变动申请表》(附件10)报教务管理部审批,各教学单位不得私自进行更改。

3.课表公布后,要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应书面提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务管理部审批。

教务管理部      

2024年12月11日

打印  |  收藏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