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聘请和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教务管理部经研究,决定坚持“谁用人谁把关”的原则,把外聘教师的审核、聘用权回归到各二级教学单位。各二级教学单位通过教研室提请,由院(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上签署相关意见报教务管理部备案。《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交给教务后,统一安排外聘教师工号、教务系统账号、毕设系统账号等。
附件:《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