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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秋在校生学业警示、降级等学分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4-10-08   来源:    作者:蓝农丹   录入:教务管理部   审核:曹庆云

各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9〕21号)和《桂林理工大学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秋学期在校生学业警示、降级等学分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科学生成绩警示及降级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33号)相关规定:

(一)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及以上(未达到20学分)者,给予警示。

(二)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积不合格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35学分),降级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35学分(含35学分)者,或连续两次降级者,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但未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予以退学。

(四)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计入内。

二、本科学生成绩警示及降级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9〕21号)相关规定:

(一)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30学分)者,给予警示。

(二)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40学分),降级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40学分(含40学分)者,或连续两次降级者,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但未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予以退学。

(四)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计入内。

三、核查范围

所有在校在籍学生(2024级本、专科及2022级专升本学生除外)。核查成绩截止到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成绩。

四、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10月8日教务系统审核

2.10月9日-12日组织学生审核

(1)各学院从教务系统下载达到预警线学生名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组织本学院学生到教务系统进行核对,尤其学籍异动(复学、转专业等)学生教学计划及成绩的核查,提醒学生办理成绩替换等相关手续。如有错漏,需及时向教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反馈,教学计划负责人王老师,成绩负责人江老师,学分核查负责人蓝老师。确认无误需组织学生签署《学业警示、降级等学分核查统计表》(附件3),于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纸质档报教务管理部蓝老师处存档,并将电子档发至nnfx-xj@foxmail.com邮箱。

(2)各学院安排专人与学生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帮助学生制定针对学业追赶计划,合理安排好重修选课,保证重新学习课程教学质量。

(3)做好家校沟通,将情况告知家长,以便家长及时知晓学生的学习状况,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共同督促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核查及处理工作,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根据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学生学业核查各项工作,确保学业核查及处理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管理部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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