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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07-01   来源:    作者:王自立   录入:江伟坤   审核:揭施军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学校《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桂理工教〔2023〕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专业核心课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以确保教育内容与时俱进,也更好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修订目的

1.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围绕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从顶层规划上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二、具体要求

1.修订范围:各类课程(含通识选修课、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等)要加强德育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外,专业核心课还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效融合。

2.课程内容更新:各学院需在课程大纲中增加或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确保学生能够学习到与创新和创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3.教学方法改革:鼓励采用案例教学、项目驱动、翻转课堂等多样化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效果。

4.实践环节加强:增设或优化课程的实践环节,如实验室工作、企业实习、创新创业项目等,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5.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

三、其他

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求,组织实施与管理等要求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开展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执行。各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nnfxjwglb@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管理部揭施军:0771-5075522。

教务管理部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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