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分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7级全日制大专学生转换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换专业学生范围及要求
2017级未转换过专业的专科学生,且符合转入专业所在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提出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生科类为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内各专业进行转换。
二、考核原则及要求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考核方式有面试和面试+笔试两种,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和要求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确定。考核工作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考核小组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另行通知。
三、审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生转换专业,必须由符合转换专业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具
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 12月26—29日 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转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 1月1日—1月2日 所在系同意后,统一将学生申请材料转给拟转入系;
3. 1月3日—8日 拟转入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并组织符合转换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原因告知学生,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4.1月9日 各系将拟接收转入学生相关材料报教务管理部审核;
5. 1月10—16日 教务管理部审核,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分校审批发文;
6. 1月17—19日 教务管理部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7. 学生接到批准通知后持通知单在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专业所在系报到注册,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学生转换专业申请书(附家长意见);
2. 学生有突出专长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3.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转换专业审批表(附件2,也可在教务管理部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
附件:1.2017年学生转换专业拟接收专业情况一览表
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转换专业审批表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教务管理部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