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查找、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10-11周(11月1日-11月12日)进行。现将本次教学检查的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学检查小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常规检查
(二)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二、检查形式
以教学单位自查和分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教学工作常规检查
1.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检查。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执行教学纪律情况(是否私自加课、调课、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等)、编写教学文件资料情况、参加教研室活动情况等,教师自查并填写《教师自查表》(附件1),教研室进行检查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校将组成检查组对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2)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由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系(部)组成的检查小组将于第11周采取课堂教学情况抽查、随堂听课检查等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填写《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4)),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以促进优良教风、学风的形成。
学生方面:重点放在学生上课迟到、旷课和早退等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及学生的文明举止等方面的检查。
教师方面:重点放在教师上课到位情况、课堂教学情况、课堂纪律管理及教师对学生的考勤等方面情况的检查。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材料检查及归档情况
检查采取以教研室自查、系(部)复查、分校组织督导组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
(4)新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新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安排及工作开展情况自查;结对帮扶期工作于2021年12月前期满的按《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新进教师与教辅人员结对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桂理工南分校教〔2018〕10号)组织新教师帮扶指导考核,并将考核相关材料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5)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各系部检查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2021秋季学期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5)。
(6)教学信息反馈。为营造良好教风、学风环境,及时发现教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教学的水平,各系要举行期中学生座谈会,并将相关反馈信息总结到本单位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情况报告中。
(7)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根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桂林理工大学听课制度》的通知》(桂理工教〔2019〕26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检查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2.工作要点
(1)各教学单位可通过自查、抽查、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了解有关教学工作情况。
(2)各教学单位重点对2019年以来新进教师、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进行教学文件、教学纪律、作业布置量与批改、答疑等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3)教务管理部安排人员进行教学工作常规情况检查。
3.提交材料
(1)各教学单位提交本单位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情况报告,应说明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数量、检查中发现的优点与不足及处理办法等。
(2)教师自查表(由教师本人填写)(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教研室填写)(附件2)、教研室工作和教师教学及纪律情况统计表(系部填写)(附件3)、2021春季学期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5)由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二)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分校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系实验实训教学相关材料(教学记录表、实验实训报告、设备单登记本等)进行抽查,并对实验实训教学的安全问题、设备和耗材管理情况等进行巡查,填写《实验室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6)。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认真撰写本单位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情况报告,并于11月17日下班前将报告上交教务管理部张树志处,报告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要求系(部)加盖公章。
2.请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检查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附件:
1.教师自查表(教师本人填写)
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教研室填写)
3.教研室工作和教师教学及纪律情况统计表(系(部)填写)
4.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人员检查时填写)
5.2021春季学期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统计表
6. 实验室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人员检查时填写)
教务管理部
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