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7〕26号、桂理工教[2019]21号)、《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大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8〕2号)和《桂林理工大学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秋学期在校生学业警示及降级学分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科学生成绩警示及降级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大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8〕2号)(2019级适用)和《桂林理工大学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2020]33号)(2020级及以后适用)相关规定:
(一)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及以上(未达到20学分)者,给予警示。
(二)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积不合格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35学分),降级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35学分(含35学分)者,或连续两次降级者,予以退学。
(四)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计入内。
2019级学生社会实践、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学分,不计入内。
二、本科学生成绩警示及降级规定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7〕26号)(2017级、2018级适用)、《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9]21号)(2019级及以后适用)相关规定:
(一)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30学分)者,给予警示。
(二)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及以上(未达到40学分),降级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40学分(含40学分)者,或连续两次降级者,予以退学。
(四)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计入内。
2017级、2018级学生社会实践、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学分,不计入内。
三、核查范围
所有在校在籍学生(2021级本、专科及2019级专升本学生除外)。核查成绩截止到2021年秋季学期补考结束后成绩。
四、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10月20日-21日 教务系统审核
2.10月22日-26日 组织学生审核
(1)各系从教务系统下载达到预警线学生名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组织本系学生到教务系统进行核对,尤其学籍异动(复学、转专业等)学生教学计划及成绩的核查,提醒学生办理成绩替换等相关手续。如有错漏,需及时向教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反馈,教学计划负责人潘老师,成绩负责人江老师,学分核查负责人蓝老师。确认无误需组织学生签署《学业警示及降级学分核查统计表》(附件3),于10月26日前将统计表纸质档报教务管理部蓝老师处存档,并将电子档发至nnfx-xj@foxmail.com邮箱。
(2)各系安排专人与学生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帮助学生制定针对学业追赶计划,合理安排好重修选课,保证重新学习课程教学质量。
(3)做好家校沟通,将情况告知家长,以便家长及时知晓学生的学习状况,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共同督促学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业处理工作,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根据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学生的工作,确保学业处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学业审核查看步骤(教秘版)
2. 学业审核查看步骤(学生版)
3.学业警示及降级学分核查统计表
教务管理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