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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关于组织开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4-2015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jgx 编辑:jgx 审核: 发布时间:2015-10-20 浏览次数:

经管系13、14级各班级:

为激励广大同学积极进取、奋发努力、全面发展、锻炼成才,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09〕34号)

二、评选内容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4-2015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三、工作进程

10月20日-10月24日,各班级完成先进集体(个人)评定推荐工作

10月25日-10月27日,系部公示拟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必须在“优良学风班”考评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优秀学生标兵、校园自强之星、科技活动先进个人辅导员可各推荐1人,系部进行材料审核筛选最终推荐各1人参加分校评选。

(二)整个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

(三)各班级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条件要求做好材料把关工作,对评选上报材料,经审核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评比资格,不得另行更改。

五、名额分配

具体见附件1。

六、相关说明

(一)关于表格填写说明

1、申请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校园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社会工作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使用《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2),且每申请一个奖项需填一份申请表。

2、申请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使用《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先进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3)。

3、申请文明宿舍使用《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文明宿舍”申请审批表》(附件4)。

七、各辅导员汇总参评学生的获奖违纪情况并填写《附件7经管系参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获奖违纪情况汇总表》,同时将参评名单统一汇总至《2014—2015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附件6)中,10月24日前,请将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自强之星初审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文档一份(集体和个人申请表需双面打印,不要改变原表格的格式)交7209学生工作助理中心;其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文档一份交连老师处。同时,将相关汇总表电子档和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相关邮箱:770485237@qq.com

八、其他

1、“优秀学生干部”各系评选范围包括各班班委、学生党支部支委、系学生会干部。分校评选范围包括校学生会、社团联、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国旗班等组织的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各班评选范围包括各班团支部委员、团委学生干部。分校评选范围包括团委委员、社团工委干部。

“社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只包括在分校和各系学生组织任职的部长(含部长)以上和学生党支部委员等学生干部。

2、本学期转入新系部的同学申报先进个人由新系部受理,交换生在原系部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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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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