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做好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真实准确,上一年度已经被认定为贫特困学生的不用再提交家庭情况调查表,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但是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今年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必须利用假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打印),表上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12:00之前),请需要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将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和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学工部统一于下学期下发各系)一并提交所在系部,上一年度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只需上交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2号)文件精神,对农村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凭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县级扶贫部门制发到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原件供学校资助部门核查,复印件存档),并在汇总表中备注好。受助学生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仍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
二、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12:00前,各班级须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桂理工学[2011]58号)文件精神,完成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2015级新生开学另行安排)。同时,以班级为单位把附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5-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2272739818@qq.com。纸质材料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送至学工部办公室。
三、具体认定工作进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7月6日--7月14日)
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动员,向学生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情况,务必将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阶段(9月6日--9月11日(星期五)12:00)(开学第一周内)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分校审核、公示阶段(9月14--18日)
分校认定工作组在充分征求各评议小组组长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班级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推荐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分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特别强调:
1、附件1-2请各位需申请同学填写前参照文件中PDF格式要求内容填写,其余选项按要求必须填写!!!
2、附件3汇总表请按要求填写完成(特别注意是否上交《扶贫手册》复印件一栏)。
经济与管理系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