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充分发挥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更好实现毕业生的就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1号)精神,结合《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09]34号)文件规定,经各班推荐,系部审核评议,拟推荐以下11名同学为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
邹敏辉、席典鹏、李建政、朱盈睿、丁天一、王博潇、
刘玉婵、翟维康、池楷、李慧萍、黄文君(候补)
公示期为三天:3月21日—3月23日,如有异议者,请联系本班辅导员或到经管系学工办公室7209反映,联系电话0771-5075728。
经济与管理系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