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期限 |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完成人/负责人 |
工作要求 |
备注 |
2018年7月4日-14日 |
宣传动员 |
召开主题班会,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做好本班本学年困难认定和其他资助工作。 |
班主任 |
1、评议小组建议选5、7或9人,组长为班主任,小组成员为非困难申请认定同学,每宿舍一名代表; 2、向全班同学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相关事宜,务必将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同学; 3、填写好《附件1:经济与管理系2018-2019学年XXXX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选举表》后相关人员签名,9月5日下班前随其它材料交到辅导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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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5日-8月31日 |
材料准备 |
利用假期时间准备《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新版)》、《扶贫手册》及其复印件、孤儿证、低保证、伤残证和住院材料等其他困难证明材料。 |
所有需申请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 |
1、家调表中涉及收入的相关金额一律不得涂改,否则该表无效,请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落款时间需在2018年7月15日到2018年8月31日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要求与规范)》; 2、已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同学,不需要重新递交《扶贫手册》,需新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同学,必须递交《扶贫手册》(原件供系部核查,复印件存档); 3、还可提供孤儿证、低保证、伤残证和住院材料等其他困难证明材料,以作为班级评议依据。 |
附件2 家调表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可以填写生源地贷款和雨露计划等内容。 |
2018年9月1日-9月3日 |
个人申请 |
将《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新版)》(一式一份)、《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以及其他困难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班主任。 |
所有需申请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 |
1、附件3 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要与附件2 家调表一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相关材料务必在班级评议会议召开之前提交班主任或评议小组指定人员。 |
相关材料规范与要求详见《附件4:经济与管理系2018-2019学年贫困生认定材料的要求与规范》 |
2018年9月3日-4日 |
班级评议与公示 |
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按比例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
评议小组组长和成员 |
1、全组学习办法和通知相关内容,商定评议标准; 2、总认定比例不超过37%(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其中特别困难不超过在校生的15%(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不受比例限制),一般困难(含突然事件特殊困难)不超过在校生的22%; 3、根据所有收集到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及同学真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与排序,如实填写《附件5:经济与管理系2018-2019学年贫困认定评议会议记录表》和《附件6:经济与管理系2018-2019学年xxxx班级贫困认定民主评议结果》; 4、将班级推荐名单在班群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5、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7: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6、9月4日下班前将附件7电子版发到辅导员邮箱,9月5日下班前附件1、2、3、5和6纸质档交到7201办公室壹心社值班处,检查无误后材料上交辅导员处。 |
2018年9月3日系部将召开资助委员会议,请各班班主任和资助委员认真审核材料,无误确定后再统一签字上交。 |
2018年9月5日 |
系部审核与公示 |
对各班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 |
经济与管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
公示期间接受全系师生监督,及时处理和解决异议,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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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12日 |
分校审核与公示 |
充分征求各评议小组组长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系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推荐名单 |
南宁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
以适当方式在分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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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涉及后续奖助学金和补助的申请,程序环环相接,时间紧凑相连,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务必按进度按要求进行,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认定材料真实、严谨、齐备。 认定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各辅导员老师。感谢大家对经管系学生资助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