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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的通知

文章来源: 经济与管理系 作者:分校学工部 编辑:陈一帆 审核: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课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分校自2020年11月起面向各年级学生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课》,该课程以班级为单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至少参加劳动教育4次(含课堂讲授,劳动实践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安排劳动教育课。

《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实施,劳动课范围以校园内为主,各系需选定一名劳动教育课负责老师,并聘请一名学生助教(本科生)协助负责老师开展劳动教育课。劳动教育课计入第二课堂学分,每学期按0.4个社会实践类学分计算,每学期期末由各系负责劳动课的老师统一进行第二课堂学分录入。

要求各系在劳动教育周的前一周与后勤管理部唐文付老师联系,进行学生劳动教育安排,并将安排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邹霖敏老师处,劳动教育周结束后一周内将纸质考勤表交至行政楼二楼学生事务中心,以下为劳动周安排表:

系部

劳动周

系部

劳动周

土木系

11周

土木系

15周

经管系

12周

经管系

16周

计算机系、冶金系

13周

计算机系、冶金系

17周

机械系、电气系

14周

机械系、电气系

18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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