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自治区、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2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含义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
二、申请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
三、补偿或代偿的标准、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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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