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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鹏敬、许娜两位老师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 经济与管理系 作者:张凯 编辑:郑浏香 审核:张凯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

经教师本人申请,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李鹏敬、许娜两位老师(详见附件),在完成学校和系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校外单位兼职。公示期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经济与管理系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系部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075720;

邮箱:jjyglxdzz@163.com。

附件: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兼职单位

1

李鹏敬

   广西外国语学院

2

许娜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经济与管理系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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