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 (桂理工南分校学〔2024〕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学生综合测评加分遗漏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天。
如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1日前将反映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914223736@qq.com)或至7208办公室陆老师处提出书面申请。反映问题一般要求署(报)真名,学生要注明班级,以便院部调查核实。
附件:2023综测第二次补录名单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