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师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李鹏敬等五位老师(详见附件),在完成学校和学院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校外单位兼职。公示期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止。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075720;
邮箱:jjyglxdzz@163.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11日
附件: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兼职单位 |
1 |
李鹏敬 |
广西外国语学院 |
2 |
陈娉婷 |
广西扶绥夏果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
3 |
李小红 |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
4 |
刘导模 |
广西扶绥广信会计服务公司 |
5 |
许娜 |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