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强调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宗教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家宗教局在反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基础上,形成了《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条案)》,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8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详情请看附件)
一、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二、我国有哪五大宗教?
中国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
三、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在哪里?
1、从本质属性上看,宗教是一种思想信仰,一种世界观。邪教是别有用心的人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造编异端邪说。
2、从形式特征上看,宗教有完整的理论体系,有严密的宗教制度和戒律,有宗教活动仪轨,有组织,有章程,有固定的活动场所;邪教则是教主崇拜、精神控制、收敛钱财、编造邪说、秘密结社、危害社会等。
3、从社会影响上看,宗教是千百年来人们继承的神的意志、主治思想,是大家对其产生敬畏和崇拜;邪教则是把人神合一,把现在活着的人(教主)神化,由他来驾驭和支配人,因此,各国政府对于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支持和保护的。而对于邪教则是取缔和打压。
四、什么是迷信和迷信活动?
迷信是人们对于事物盲目的崇拜或信仰,专指人们相信星占、卜巫、风水、命相、神鬼等思想和行为。
迷信活动一般指民间的神汉、巫婆、算命先生等从事的抽签、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驱鬼、跳大神等活动。
五、什么是正常的宗教活动?
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具体地讲,正常的宗教活动一般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1、宗教活动应该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所内进行。
2、宗教活动应该按照各教的宗教教义、教规和传统习惯进行。
3、宗教活动必须由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规定的人员主持。
以上三条缺少了那一条都不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否则就是非法宗教活动。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原则和主要内用是什么?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政府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关系和利益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
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
主要内容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宗教活动的审批,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宗教财产的监管和宗教涉外事务的管理。
七、如何识别假僧人?
1、正统的僧人一般是在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寺院里,以修持为主,衣着整洁,举止有度,仪态庄重。
2、僧人纪律规定不得主动向他人求财募捐,真正修行的僧人,除非是你顶礼他主动、自愿供养他(给钱箱),否则他不会主动向你要求供养(要钱物),凡事主动要钱物的就是假僧人。
3、打着某某大寺庙的名义在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功德箱,售卖宗教物品,到农村、城区主动要钱物的都是假僧人。
八、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教?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是完全彻底的无神论者,信教就是对自己政治信仰的背叛。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徒,信教就是彻头彻尾的假马克思主义者。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在坚定“四个自信”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党员信教是与党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讲纪律守规矩,信教则是个人自由主义思想作祟的典型反映。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九、如何开展非法佛道教场所专项整治?
1、坚持“区别对峙,堵疏结合”指导思想和“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要求,紧盯“严控数量,消化存量”工作目标,有效遏制道教佛教场所的乱建滥建的不正之风,依法加强全县宗教事务管理。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是此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在县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3、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根据实提情况综合运用依法拆除,场所合并退出、去除宗教功能,设立为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登记为开放场所方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搞“一刀切”防止激化社会矛盾,确保佛道教场所乱建滥建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附件:宗教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