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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经济与管理系 作者:经济与管理系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2-07-26 浏览次数:

2015年经济与管理系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系2015年高人高等教育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专升本、高起专的函授学生。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读。

一、报考条件

专科起点升本科:已取得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报名。

高中起点升专科:持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包括职高、技校、中专)的毕业证书均可报名。

二、录取办法及考试注意事项

在录取新生时,为保证报考者能被我校录取,建议在填报志愿时只报我校,而且不服从招生调剂。详见下表。

三、毕业及学位

我系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修读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毕业规定要求的最低学分,准予毕业,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可获得由教育部统一印刷和电子注册的桂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广西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

附:学分制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学分(个)

备注

函授 本科

理、工、外语各专业

元/学分

47

120

5640

文史、财经、政法类各专业

元/学分

39

120

4680

函授 专科

理、工、外语各专业

元/学分

40

120

4800

文史、财经、政法类各专业

元/学分

39

120

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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