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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丘丽华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06    点击:    审核:吕广文

经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机关党总支第七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将丘丽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现将丘丽华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部门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丘丽华

29

后勤管理部

2015年11月20日

2018年6月5日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丘丽华同志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机关党总支第七党支部2018年3月29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18年6月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论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771-5075688(后勤管理部办公室)

信件反馈:行政楼311室

机关党总支第七党支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