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教代会代表:
为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积极参政议政,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建言献策。根据教代会工作安排,分校二届四次教代会拟于2016年4月下旬召开,现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一)凡属分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列为提案:
涉及分校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均可提出提案。
(二)凡属以下问题不予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事项;
2.不属于分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
3.内容空泛,分析论证不够充分,建议笼统,无法操作实行的事项;
4.往届教代会已处理完毕的提案;
5.其他不宜列为提案的事项。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应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要求一事一案。
2.征集的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经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
3.为保证提案质量,原则上每位代表提案(含附议人)最多不超过4项。
4.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情况分析(案由),即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建议,即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具体主张和办法。不符合上述提案规范要求的,将作为无效提案处理,其中有合理化建议成分的按一般建议处理。
5.代表提案须本人签名,请各分会主席将审核后的提案收齐统一交至学校工会。
三、提案截止时间
请于2016年4月13日17:30前,将纸质提案(提案表见附件)交工会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至1471526167@qq.com邮箱。提案工作联系电话:5075886。
特此通知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