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分校实际情况,现将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增(补)选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增(补)选工作(3月29日—4月3日)
1、代表增(补)选分工会及名额
土木与测绘工程系分工会,增选1名代表;
机关一分工会,补选1名代表。
2、代表条件
(1)享有公民权的分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关心分校发展,热心为群众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秉公办事,群众基础好。
(5)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3、代表增(补)选产生办法
代表的增(补)选工作由分工会组织实施,根据选举条件组织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数的过半数时,始得当选。
4月3日(星期三)前将选举结果(附件1)以书面形式报至分校工会,分工会主席须在选举结果上签名确认。
二、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4月10日—4月17日)
1、候选人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指示,能结合分校重点工作和工会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等方面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候选人产生及选举办法
由于工作调动,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须补选1人,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数1人。
各分工会根据候选人条件组织酝酿(附件2),参加酝酿的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候选人由各分工会从教代会代表中直接推选,按照教代会民主程序,经三届二次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分校党委批准,提交三届二次教代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产生。
4月17日(星期三)前将酝酿结果(附件3)以书面形式报至分校工会,分工会主席须在酝酿结果上签名确认。
附件1:第三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增(补)选选举情况报告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酝酿推荐表
附件3: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酝酿推荐情况汇总表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