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职工之家是我校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为有效保障职工之家良好的卫生环境、正常的运转秩序及室内财务的安全,更好地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工之家由分校工会负责管理(专人专责),主要负责设备采购、保管,室内场所、物品维护、管理等事宜。
二、安吉校区职工之家设在图书馆一楼,空港校区职工之家设在商业街三楼。
三、职工之家是教职工业余活动的场所,原则上不对外开放,非业余时间在岗职工不得入内娱乐,不得携带小孩或宠物入内。
四、职工之家开放时间。
1、安吉校区为: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7:00;20:00—22:00
2、空港校区为:
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8:30—17:00
周五、周六 8:30—17:00 20:00—22:00
周日 9:30—17:00
五、教职工进入职工之家室内要切实注意安全,自觉保持卫生清洁,要讲文明礼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大声喧哗。
六、在活动期间,禁止利用娱乐工具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等违法活动。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损坏。
七、活动终止后,要自觉把器械、物品摆放整齐、归位,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扇、空调等电源,树立节约型的娱乐观。不得私自将职工之家内物品带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设施的要照价赔偿。
八、学校其他部门需借用职工之家活动室的,须向学校工会主席申请,经审批由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如有丢失或损坏室内物品的,要照价赔偿。
九、职工之家贵重物品原则上不予外借,如特殊情况须外借,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并限期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十、进入活动室的教职工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会的安排和管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工会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