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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职工之家管理规定

2012-11-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审核:黄薇薇

(试行)

 

职工之家是我校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为有效保障职工之家良好的卫生环境、正常的运转秩序及室内财务的安全,更好地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工之家由分校工会负责管理(专人专责),主要负责设备采购、保管,室内场所、物品维护、管理等事宜。

二、安吉校区职工之家设在图书馆一楼,空港校区职工之家设在商业街三楼。

三、职工之家是教职工业余活动的场所,原则上不对外开放,非业余时间在岗职工不得入内娱乐,不得携带小孩或宠物入内。

四、职工之家开放时间。

1、安吉校区为: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70020002200

2、空港校区为:

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8:3017:00

周五、周六  8:3017:00  20:002200

周日  9:3017:00

五、教职工进入职工之家室内要切实注意安全,自觉保持卫生清洁,要讲文明礼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大声喧哗。

六、在活动期间,禁止利用娱乐工具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等违法活动。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损坏。

七、活动终止后,要自觉把器械、物品摆放整齐、归位,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扇、空调等电源,树立节约型的娱乐观。不得私自将职工之家内物品带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设施的要照价赔偿。

八、学校其他部门需借用职工之家活动室的,须向学校工会主席申请,经审批由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如有丢失或损坏室内物品的,要照价赔偿。

九、职工之家贵重物品原则上不予外借,如特殊情况须外借,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并限期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十、进入活动室的教职工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会的安排和管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工会委员会

                                     O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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