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包括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驻崇院校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以上学历均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驻崇院校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要求,详见《扶绥县2023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已在扶绥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二、享受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扶绥县现行事业单位制度工资标准执行的基础上:
(一)住房保障:引进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人才,且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在扶绥县城区无房产的,可以优先租住人才公寓,免租金租住5年。未享受租住人才公寓的,根据人才类别给予每年3600元/人~36000元/人的租房补贴,按月发放,发放年限最多为5年。
(二)免试入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直接免笔试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到事业单位且入编的优秀人才,须由县优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考察,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制办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三)购房补贴:引进优秀人才在扶绥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按人才类别享受购房补贴。取得博士学历以上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秀人才可享受4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取得国内“985、211工程”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购房补贴18万元;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内“985工程”重点院校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均可以享受购房补贴15万元;211高校毕业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万元;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优秀毕业生、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的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驻崇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万元、驻崇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3万元。补贴自签订购房合同次月起按月分五年拨付。
(四)绩效奖励: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发放年终绩效奖。
(五)挂职锻炼:引进到我县的优秀人才可根据组织的安排,奔赴各个乡、镇等基层单位,以乡镇长助理、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助理和村主任助理等身份进行锻炼与学习。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
(六)两次休假:引进优秀人才,服务期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其中广西籍以外的每年可再安排五天的休假。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30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投递个人信息到指定邮箱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XXX”(如张三+报名表、审核表…)并按顺序统一压缩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fs7510579@163.com,同时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均以“姓名+招聘单位“格式命名,如“张三+县乡村振兴局”。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Word版的《扶绥县2023年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Excel版的《扶绥县2023年引进优秀人才信息审核表》(附件3);
3.PDF版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PDF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PDF版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全身生活照。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确认面试入围人选
我县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即取消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将收到《面试回执通知单》的邮件和电话确认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邮箱。未进入面试人员不逐一回复。
(五)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认后,将于2023年4月中旬(暂定)前以面试公告(通知)的形式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sui.gov.cn)和“魅力扶绥”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网站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以电话通知为准,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开展考核工作,报经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最终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表现、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入职的人才按《扶绥县优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办法》(扶发〔2022〕11号)进行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录用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简章中招聘程序由扶绥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简章为准。
(五)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直接面试,面试内容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771-7510579
报名投递材料邮箱:fs751057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