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编辑:甘雅善 审核: 时间:2021-09-28 点击数:
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具体内容以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为准。未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务支出,如当地具备刷卡条件的,应自觉使用公务卡结算,做到“应刷尽刷”。